党务工作
一.党员的基本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党员的义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三.党员的权利: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四.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
(一)、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生产、工作骨干,应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二)、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要建立登记卡,列入培养计划。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志,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议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为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三)、培养教育和定期考察(党支部及培养联系人)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组织他们听课或参加培训表;
2、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和新党员宣誓大会及其他活动;
3、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经受锻炼;
4、培养人对积极分子每季度考察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四)、确定发展对象和组织培训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确定为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审查备案。
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的基本知识短期培训,时间一周左右,没有经过培训的原则上不能发展。
(五)、政审(党支部)
政审采取查阅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外调方式,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六)、向党委(党总支)报告(党支部)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是团员的应有组织推荐意见。
(七)、预审(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规定的地方;
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
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八)、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入党介绍人一般是申请人的培养人。志愿书一般需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九)、召开接受预备党员大会(党支部)
党员大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大会讨论、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十)、填写支部决议上报党委(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意应到和实到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须超过应到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十一)、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派的负责人)
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组织征求意见。
(十二)、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的专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十三)、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集体审批,坚持没有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调查而未及时审批,时间超过六个月退回支部审议,重写《入党志愿书》。
(十四)、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并交给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十五)、入党宣誓、与预备党员谈话(党委 党支部)
1、宣誓人排队部前台,持立正姿势,面向党旗,举右手握拳宣誓;
2、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读宣誓词,宣誓人跟读;
3、领誓人读完誓词说“宣誓人”后,宣誓人分别报自己的姓名;
4、宣誓仪式生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011年学院党建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党委的总体部署,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构建和谐校园、打造品牌学校,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我校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思想和组织保证。
主要工作:
一、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不断加强思想建设。
1.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上级党委部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于2010年1月已转入第三阶段,至本月底结束。在这一阶段着重抓好制订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而后对整个活动进行总结。在这基础上,今年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提高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切实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
2.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以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学习,深化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为我校教育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继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继续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姜堰市中小学教师基本职业道德考评量化打分标准》,积极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立功竞赛、主题教育、主题实践、师德师风大讨论等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继续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注重挖掘、大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以优秀的事迹感染教师,以榜样的力量鼓舞教师,以身边的典型影响教师。
二、完善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强化党的制度建设。
1.健全完善党内制度。深化党要管党意识,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日活动制度,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实施党员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要求党员结合自己工作实际,把制定目标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促进党员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时交纳党费,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2.完善“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民主管理,不断完善校长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按照先进党支部标准,开展工作,推进学校党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党的建设实际成效,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按照党员标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要求,加强在教学一线的教师中发展党员,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吸引更多的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到党的组织中来,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今年拟发展1名预备党员,培养3至4名入党积极分子。
4.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树立党员干部形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力争让每位党员在师德、教育、教学、教研方面都成为典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活动及考核记录,为党内评优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三、健全教育监督机制,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1.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自觉加强党政班子作风建设,在服务发展、服务大局、服务师生、服务群众中履行好职责,时时处处维护党的形象,时时处处维护师生利益,真心真意为人教职工谋利益。把学校党建工作有机融入学校中心工作之中,把解决师生反映的热难点问题作为学校党建工作的重点,把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和最不满意的事情作为改进作风的最佳切入点,努力提高服务发展的水平和质量。
2.抓好党员教师的廉洁自律工作。学习贯彻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高标准要求自己,坚持依法治校,清正廉洁,出色完成学校改革和发展的艰巨任务。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法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的电教片,通过党纪党规的学习,让每一名干部、党员熟知党纪条规,使党员干部从中接受教育,增强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大力弘扬清政廉洁、勤政为民的作风,形成廉洁从教的良好环境。
3.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教育活动,通过在全校组织丰富多彩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郁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加强党员教师的廉洁从政教育,教职员工的廉洁从教教育,青少年学生的廉洁修身教育,提高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廉洁从教的意识,增强广大学生规范做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4.进一步完善廉政监督制度。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搞好党组织对党员、党员对领导干部和党员与党员之间的监督工作,把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完善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考核、党员进出制度,使之成为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加强对财务、基建、采购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督,促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
5.继续做好党务校务公开工作。落实校务公开、党务公开、“阳光工程工作”,经常性地征求和听取党内外教师、群众意见,为党内监督创造良好的机制和氛围。
四、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发挥党的组织建设。
1.加强党对工会、教代会、团委、少先队工作的引领。
充分发挥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作用,积极开好教代会。巩固提高党政工团共建“职工之家”工作,努力争创市级“先进职工之家”。
加强团队自身建设。围绕党建带团建,突出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力争各班团支部在团建等方面有较大发展,使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充分发挥团队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引导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为教育事业多做贡献。
发挥学校关工委的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好关心退休老同志工作,将“五老”落到实处,携手老同志共同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2.加强宣传阵地管理。组建学校宣传信息员队伍,加强学校网站建设,建立网站管理制度,发挥学校网站、广播站、黑板报等宣传阵地的宣传功能及服务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达到鼓舞人、教育人、引导人的目的,让更多的家长及各界人士了解学校、支持与配合我校开展工作。